旅游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奖助学金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旅游〔2023〕95号)和《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
研究生励志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申请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提出奖助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 申请类别 | 同时满足条件 |
|---|---|
| 研究生励志助学金 | 1.我院在三年修业年限内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在四年修业年限内的博士研究生; 2.经过学校认定,已列入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
| 研究生学业奖助金 | 1.不在国家与学校学费全免名单计划之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不在国家与学校相关学业奖学金奖助计划之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即获得三等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参评)。 |
|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1.我院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毕业的2025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以及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简称MTA)毕业生。 2.参评学生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按照《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进行评选。 |
注:研究生学业奖助金与研究生励志助学金可以兼获。
(三)资助名额和额度
研究生励志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的名额不限。获得研究生励志助学金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年,基本修业年限内资助总额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资助金额为每人2000元/年,基本修业年限内资助总额为6000元/人,但每年都需要申请;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奖助金额为3000元/人。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名额根据毕业生人数确定,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分别按正常修业年限内的毕业生人数的20%确定名额(不足1人按1人计算,超出1人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简称MTA)毕业生按正常修业年限内的毕业生人数的5%确定名额(不足1人按1人计算,超出1人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四)申请方式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2025年11月3日中午12点前将《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整理到一个word中)提交至下述链接。逾期将不予受理。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3VjVkRPbHFoc0Vk
(五)联系人
年级兼辅、穆小路老师
二、本科生奖助学金和体育竞赛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所有参评人员均需符合中山大学奖学金、助学金相应的评选要求。本科生奖助学金下设本科生励志助学金和本科生升学深造奖学金。
1、本科生励志助学金
适用于我院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本科生。每年不限名额,资助金额按当年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二分之一配套资助,参评条件为:(1)经过学校认定,已进入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本科生;(2)在评选学年获得一项及以下校级资助(审批通过即算获得)。
2、本科生升学深造奖学金
适用于我院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本科生。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每人限奖励1次。参评学生为成功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并参加了复试环节的学生,须提供研究生报考系统报名证明和初试、复试考试成绩。
3、体育竞赛奖学金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我院获奖学生个人及团队,参评条件如下:(1)我院获得中山大学校级及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级大学生体育竞赛的冠军、亚军、季军的学生个人及团队;(2)赛事范围为中山大学体育部及下辖协会、各院系举办的面向校区或全校学生参加的正式竞技比赛,各类趣味性活动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以上赛事的类别、级别,以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最终认定为准。组织参加比赛、训练及比赛期间原则上不给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参赛团队或个人向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申请方式
本科生励志助学金:11月3日中午12点前将个人情况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整理到一个word中)提交到下述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1VrVFFOcVlJdFZX
本科生升学深造奖学金:11月3日中午12点前将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整理到一个word中)提交到下述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1dUYkVUbmZxaGtZ
体育竞赛奖学金:11月3日中午12点前将《体育竞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整理到一个word中)提交到下述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0FBc0ZocFlMRm1u
(三)联系人
年级兼辅、何甜老师
三、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和学生医疗补助金
(一)评选条件
所有评选人员均需符合中山大学奖学金的评选要求。
1. 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我院全日制学生。按照学生各党支部支委人数,研究生会、团委、学生会成员总数,本科各班级委员人数,硕士班委总数,博士班委总数的5%确定奖励名额(不足1人按1人计算,超出1人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人数)。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参评条件为学生骨干任职经历满一年的学生。
参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执行,且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在申请评优的岗位上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
名额分配:
| 组织 | 名额数 | 组织 | 名额数 |
| 博士班 | 1人 | 硕士班 | 1人 |
| 2022~2024级本科生班级 | 各1人,共9人 | 学生党支部 | 各1人,共6人 |
| 团委 | 2人 | 学生会 | 1人 |
| 研究生会 | 1人 | ||
| 总计 | 21人 | ||
说明:(1)应在上一届(2024-2025学年)任职的人员中评选;(2)团学研的名额只在部门负责人或以上中产生,干事不参评;(3)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名额数,或报名人选未获得所在集体半数以上赞成票,则采用宁缺毋滥的原则。
2. 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
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学生。每年不限名额。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参评学生为当年获得主办方为国家级官方机构颁发的国家级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如全国优秀大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如有异议,由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
参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执行。
3. 学生医疗补助金
适用于已进入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年不限名额,医疗费用按照完成医保和自购保险报销、学校相关补助补贴和报销后的自费部分的80%予以补助,补助上限为10000元/人。参评条件为因患病或因意外受伤所需治疗费用较高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参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执行。
(二)申请方式
1.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
11月3日前,各评奖单位内部人员填写《证明材料》(模板模板见附件2,整理到一个word中)自荐。评奖单位内部召开全员大会,对所有的自荐人员进行打分和投票;全员大会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推选名单应在班级公示。
11月3日中午12点前,各评奖单位按200%的名额比例,填写下述链接推荐候选人。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3BVdk51aXBaT0tD
11月4日中午12点前,各年级兼辅完成初审。
2.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
11月3日中午12点前:参评学生提交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整理到一个word中)到下述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1VhS2d4dnZXSGxs
11月4日中午12点前,各年级兼辅完成初审,在年级公示。
3.学生医疗补助金
11月4日中午12点前:学生本人提交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整理到一个word中)到下述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1hheXhqRHdEdWxx
(三)联系人
年级兼辅、何甜老师
四、传播贡献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传播贡献奖学金适用于我院新闻中心第十届成员,本次参评的年度为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特别说明,此项不可做为奖励性质用于此后各类申报。申请文件详见中心内部材料。
参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励计划实施细则》附件2《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传播贡献奖学金奖励标准》执行。
(二)申请方式
11月3日中午12点前,学生提交《第十届新闻中心传播贡献奖学金(2024-2025学年)》。
11月4日-11月5日,新闻中心内部公示。
(三)联系人
主编、凌慧茹老师
五、其他
(一)工作联系人
1、兼职辅导员、新闻中心主编
研究生:孙月圆sunyy63[@]mail2.sysu.edu.cn;
2022级本科生、2023级本科生:周浪zhoulang6[@]mail2.sysu.edu.cn;
2024级本科生:林娴linx283[@]mail2.sysu.edu.cn。
新闻中心主编:钟敬棠zhongjt6[@]mail2.sysu.edu.cn
2、联系老师
研究生奖助学金:穆小路muxl[@]mail.sysu.edu.cn
本科生励志助学金、体育竞赛奖学金、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学生医疗补助金:何甜hetian9[@]mail.sysu.edu.cn。
传播贡献奖学金:凌慧茹linghr5[@]mail.sysu.edu.cn。
(二)时间节点
11月3日前:学生自主申报。
11月5日-11月9日:学工办复审。
11月10日-11月13日:学院评审。
11月13日-11月17日:公示推荐结果。
11月21日前:提交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最终结果以学校基金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11月28日:颁奖典礼,所有获奖者应出席活动。
附件:
1、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2、(模板)证明材料
3、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