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班主任及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考核通知

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旅游学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班主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旅游〔2023〕34号)及《旅游学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旅游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旅游〔2023〕35号)有关规定,现启动2025–2026学年班主任及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说明 

(一)考核对象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任职的班主任及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任期不足一学年的,按实际任职期限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对照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岗位职责,重点考核聘期内的履职情况、工作实效及与人成果。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对应的工作量核算将纳入2026年度年终绩效分配。 

二、材料提交 

请于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24:00前,将电子版考核材料上传到指定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V3BvRnNMTG1obWZL  

1、班主任:提交附件1《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2《旅游学院班主任履职登记表》; 

2、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提交附件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3、各班班长:提交附件4《班主任工作班级测评表、测评结果汇总表》(填写sheet1)。 

特殊情况说明:考虑到学生实际情况,2022级本科生班级仅需班长填报上述链接,无需组织全班同学填写调查问卷。2026级本科生学生班级按2026年入学时的班级建制组织全班同学完成测评(已转出的学生不参加测评)。 

三、工作要求 

各班班主任、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应如实填写考核材料,工作总结应全面反映聘期内履职情况。各班班长应认真组织班级评价,可参考附件4《班主任工作班级测评表、测评结果汇总表》(sheet2),确保测评数据真实有效。所有材料应按时提交,逾期将影响考核结果及绩效核算。 

 

附件:1.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2.旅游学院班主任履职登记表 

      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4.班主任工作班级测评表、测评结果汇总表 

      5.旅游〔2023〕34号 旅游学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班主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6.旅游〔2023〕35号 旅游学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旅游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