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各系、各有关班级:
  为确保我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毕业离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毕业教育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开展对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顺利、校园稳定。提醒同学们注意文明离校、安全毕业。我们纵有千般不舍,但也请在毕业季期间,注意身体,少喝酒、不破坏宿舍及学校其他公共设施;
  (二)结合我校开展的2012届毕业生就业摸查工作,各班班委要深入到班级同学中去,主动帮助班级同学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
  (一)本科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这是毕业生个人的重要档案资料,各项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归档材料的要求。毕业生必须认真、诚实地填写自我鉴定;
  (二)各班应于5月27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收齐后交至学工办(地环大楼D217);未能及时上交的同学,最迟于5月31日前自行提交到学工办。
三、毕业生离校前的工作安排
  (一)学院毕业生大会、毕业合影、毕业聚餐及毕业晚会将在6月19日14:00-21:30依次举行,请所有同学务必参加;
  (二)毕业生须于7月5日前离校,所有毕业生应按规定时间离校,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三)统一布置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
  1.6月11日至29日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通过离校信息系统完成,不再采用纸质版《离校手续表》办理离校手续。离校信息系统由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开发、维护、人员培训及其他技术支持。离校信息系统学生端口将于6月11日正式开通。
  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012届毕业生(含定向生、委培生、专业学位单证生)须登录离校信息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lxxt,所有必须完成的项目都是“√”后到学院签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书。凡未按离校信息系统设置的项目办理完手续的毕业生,暂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如特殊情况不能网上完成的,可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离校;
  2.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到省外的,毕业生首先到地院党委开具到“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由地院党委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南校区中山楼616室)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省外手续;组织关系留在省内的,学生以支部为单位到地院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即可。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预备党员材料须由学院党委保管;
  3. 未清还图书资料的毕业生须到各校区图书馆、各院系图书馆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手续。
  按学校统一部署,图书馆将在6月6日停止毕业生的借书权限。对答辩未通过而需延期毕业的学生,图书馆将在7月1日后,统一恢复其借书权限。
  4.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须以团支部为单位到院团委办理。
  5.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或展期还款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按时还款,也可一次性提前还款。
  6.办理在校学生婚育证明的毕业生,首先下载《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卡》,签署学工办意见后,到南校区计生办(486栋102室)办理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
  《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卡》可在离校系统(或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sysu.edu.cn/Soft/totalmanage/List_1.html处)下载,已婚女学生须持近期查孕查环检查报告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7.学生证注销以班级为单位在学工办统一办理。
  8.毕业生须于6月20日至28日交清在校期间所有的水电费;离校前须以宿舍为单位办理退宿手续,办理地点为南校区120栋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毕业生于7月5日前必须离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离校的,须提前一个星期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毕业生须搬离原来的宿舍,各校区后勤办将视房源等实际情况,为部分滞留毕业生统一安排宿舍,有偿暂住。
  9.6月11日前,欠缴学杂费的毕业生将所欠费用存入学校发放的用于代扣学杂费的银行卡,财务处定期定时统一划扣。学生如不慎遗失银行卡,应尽快到对应银行办理挂失和补换卡手续,并持新补换的银行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作关联登记手续,以便学校成功划扣所欠费用。6月11日后,仍有欠费的毕业生可到所属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办理缴费手续。
  10.2011年度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12年8月31日,我校将在7月份统一将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名单提交医保局办理停保核销手续,以便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职工城镇医疗保险。暂缓就业毕业生同时停保,不再参加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2届毕业生医保门(急)诊、住院等待遇均延续至2012年8月31日。普通门(急)诊在校区门诊部理赔,住院等在医院直接赔付或到医保局理赔。毕业生居民医保卡无须上交,妥善保存。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职工城镇医疗保险,仍沿用原居民医保卡。
  (四)6月30日全天,发放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部分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见后附的《旅游学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