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关于长隆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资助申请的通知
为做好我院本科生的资助工作,在长隆教育基金会的支持下,我院拟开展长隆教育基金本科生奖助金的申请工作。按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开展“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奖助金”申请和评选工作,现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请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奖助金的学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提出奖助申请的旅游学院本科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学生类别
申请类别
满足条件
本科生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助学金
经过学校认定,已列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且在2020-2021学年的国家助学金和捐赠助学金中至少获得一个项目的学生
不在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之中,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需依照《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学生〔2019〕21号)进行补充申请和认定。
二.奖助金设置
学生类别
奖助类型
名额
额度(元/年/人)
本科生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助学金
不限
特别困难生:2150
困难生:1650
一般困难生:1150
三. 提交材料方式
1. 电子版材料:请符合条件的本科同学于2020年11月5日中午12:00前将《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本科生助金申请表》(附件1)、《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本科生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邮箱1270493974@qq.com,成功提交后会收到确认回复,邮件主题:姓名+长隆助学金申请材料。
2. 纸质版材料:请符合条件的本科同学于2020年11月5日中午12:00前将《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本科生助金申请表》(附件1,请控制在1-2页,需打印在一张A4纸)提交至院楼学工办海琴六号A566。
3.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同学,以上任何一项材料没有在截止日期内提交的,视为不申请长隆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
四.评审事宜
学院将于2020年11月5日起组织评审工作,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评审程序详见附件3,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
联系人:穆老师,muxl@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