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我院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和《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大学生〔2019〕797号),开展2018-2019学年度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学籍在我校的交换生,因接受交换学校的原因未能在2019年9月奖学金评选前完成全部学分转换的,且满足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参评。

二、参评条件

交换生不能以一个学期的学分参评奖学金。参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2.申请参评时,已完成全部交换学习学分的转换;

3.遵守交换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等级确定原则

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申请者参评奖学金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奖学金评选单位的排名确定其获奖等级。申请参评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等于或者超过奖学金评选单位某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的最低成绩,可申请获得同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提交参评材料

2019年12月14日前学生登录学工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cas/login),在奖学金→奖学金申请→校内奖→交换生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参评材料。

(二)院系审批与公示

学院在学工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cas/login)导入学生德育加分等信息,根据等级确定原则设定推荐获奖人选的等级。学院于12月16日前将推荐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学院于12月18日前在奖学金系统内提交推荐获奖的学生名单。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与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院系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校级评审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578,liuwh7@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