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关于开展 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有力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生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助学金项目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特别困难等级每生每年43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生每年33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生每年2300元。 (2019级新生25名,老生48名)

2. 学校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设立,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助学金。 

3. 捐赠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6名(仅限19级新生),仲明助学金6名(仅限19级新生),有美助学金49名。(指定老生续评)。 

四、提交材料方式

(1)国家助学金:

请同学于10月14日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完成申请,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

(2)捐赠助学金

请于10月14日17:30前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版材料:《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拟获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部分捐赠助学金专项汇总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各年级兼职辅导员处汇总;

纸质版材料:《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拟获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部分捐赠助学金专项汇总表及学生个人材料(需按文件要求整理好)交至旅游学院院楼109办公室。

附件: 

1.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拟获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2.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捐赠助学金资助相关表格 

3.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捐赠助学金项目资助要求一览表

 

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