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310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133号)、《中山大学2022学年捐赠奖学金评选奖项及要求》、《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中大旅游〔2022〕1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旅游学院启动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2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本科为中山大学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本科为中山大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项 |
确定名额 |
竞争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2 |
1 |
3万元/人 |
除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学位硕士)确定名额划分至指定年级外,其他名额都是正常学制内的所有年级打通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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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级、2021级各1名) |
1 |
2万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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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
2 |
1万元/人 |
本科为中山大学的2022级直博或硕士研究生 |
对于竞争名额,学院报送至学校后还存在淘汰机制,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五、评选要求
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奖项 |
评选细则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 |
参照《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中大旅游〔2022〕16号)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学位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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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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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
参照2022级硕士研究生保研成绩 |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3.申报材料中论文以正式刊出的为准。
特别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参考在读期间所有思想品行、学术科研和学习成绩表现,如2019级博士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则需同时参考2019学年、2020学年和2021学年共三个学年的思想品行、学术科研和学习成绩表现;2020级硕士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则需同时参考2020学年和2021学年共两个学年的思想品行、学术科研和学习成绩表现。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学生须于2022年9月28日18点前向学院递交以下材料:
- 《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附手写签名)
- 初评推荐学生的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 学生在学期间成绩单1份(2022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电子版,纸质版,附盖章)
- 旅游学院博士/硕士算分表(电子版、纸质版),有效加分时间截至2022-08-31
- 相关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思想品行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需与算分表一一对应)(所发表刊物、论文集的封面、底页和目录复印件,并用红笔以“波浪线”标示本文在目录中的位置;所发表论文全文复印件;*加分资料包括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的所有学年,逾期不算加分。注意所有证明材料的电子版都应命名为“学号-姓名-材料X”,纸质版按照算分表整理排序)
注意所有材料的电子版都应命名为“学号-姓名-文件名”
2.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学生须于2022年9月28日18点前向学院递交以下材料:
-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附手写签名)并附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 入学保研成绩证明(电子版、纸质版,附盖章)
- 相关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 《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注意所有材料的电子版都应命名为“学号-姓名-文件名”
七、其他说明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海琴六号五楼旅游学院学工办A566;
电子版材料提交地址:1335256413@qq.com(主题请注明所申请的奖学金名字+姓名+学号,附件材料请压缩打包),逾期将不予受理;
为便于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参评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要求准确、完整报送相关材料,如因为报送材料不齐耽误评选,自行负责(不接受事后补交材料)。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