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奖助学金项目——本科生励志助学金和体育竞赛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陈奕滨

旅游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奖助学金项目——本科生励志助学金和体育竞赛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旅游〔2021〕147号),现开展2022年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奖助学金项目——本科生励志助学金、本科生升学深造奖学金和体育竞赛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 申报条件

所有评选人员均需符合中山大学奖学金的评选要求,评选年度未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 本科生励志助学金

适用于我院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本科生。每年不限名额,资助金额按当年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的二分之一配套资助,参评条件为:

1.经过学校认定,已进入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本科生;

2.在评选学年获得一项及以下校级资助。(审批通过即算获得)

  • 体育竞赛奖学金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我院获奖学生个人及团队,参评条件如下:

(一)我院获得中山大学校级及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级大学生体育竞赛的冠军、亚军、季军的学生个人及团队;

(二)赛事范围为中山大学体育部及下辖协会、各院系举办的面向校区或全校学生参加的正式竞技比赛,各类趣味性活动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以上赛事的类别、级别,以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最终认定为准。组织参加比赛、训练及比赛期间原则上不给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参赛团队或个人向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视具体情况而定。

  • 评选流程

学生自荐;

班级和年级初审;

本年级辅导员复审;

学院组织评审;

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评审结果;

上报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核定发放奖金。

  • 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环节

“本科生励志助学金”:

10月26日-10月28日:学生将办理经困认定时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和本科生励志助学金申报表发给陈奕滨老师。

“体育竞赛奖学金”:

10月26日-10月28日:学生将赛事获奖证明和体育竞赛奖学金申报表发给陈奕滨老师。

(2)评审环节

10月29日-31日:各年级辅导员复审。

11月1日-11月2日:学院组织评审。

11月3日-11月5日:学院公示推荐结果。

11月中旬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并审议推荐结果,会后提交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最终结果以学校基金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相关附件:

旅游〔2021〕147号 旅游学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本科生励志助学金申报表》

《本科生升学深造奖学金申报表》

《体育竞赛奖学金申报表》

 

 

联系人:陈奕滨老师(chenyib@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