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2023年本科生综测加分和志愿时认证通知

发布人:穆小路

旅游学院2023年本科生奖学金工作分为两步完成。暑假期间完成志愿服务时数认证和综合测评加分认证,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后,根据学工部的具体通知安排各项奖项的评选。所有同学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志愿时数和综合测评加分的认证,作为评奖的依据,逾期不再受理认证。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穆小路老师<muxl@mail.sysu.edu.cn>、陈奕滨老师<chenyib@mail.sysu.edu.cn>、22级兼辅矫浩悦<jhy610933@163.com>、20级兼辅别思琦<biesq@mail2.sysu.edu.cn>、21级兼辅赵雨欣<360271703@qq.com>。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成员】:罗秋菊、徐永怡、穆小路、陈奕滨、何莽、梁增贤、张士琴、张影莎、矫浩悦、别思琦、赵雨欣、旅游学院全体在任班主任。

【各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成员】:本年级兼职辅导员担任组长,成员由各年级各班民主选举产生三位代表组成(代表需为不参评奖学金同学)。

【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成员】:由各班班委会和各班民主选举产生三位代表组成(代表需为不参评奖学金同学)。

【评选对象】:旅游学院2022级、2021级、2020级在读本科生(包含中国大陆和港澳台生,国际学生)。(国际学生仅能参评由学校出资设立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2023年7月转专业到其他学院的,仍留在原学院参与2023年的奖学金评选。

【评选依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旅游〔2023〕104号)、《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旅游〔2023〕102号)、《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旅游〔2023〕105号)、《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院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旅游〔2023〕103号)、104号综测修订制度的附件本科生综测加分数据库2023.6.20。

【2023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流程】:

  • 综合测评和志愿服务时数认证。此项工作需在2023年8月5日前完成。根据工作流程列出以下安排。
  • 班内认证。7月23日前各班同学提交本人的综测加分证明图片、综合测评加分扣分详情表、综测汇总表、志愿服务证明图片、志愿服务时数统计表、志愿时数汇总表(均为电子版)给本班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审核后,汇总全班的加分表和志愿服务时数统计表并在班内公示3天。
  • 班级间互审。7月25日-27日由各级兼辅安排本年级内部不同班级进行材料互审电子版材料。
  • 年级复审和讨论争议。7月28日,各班互审完毕后把本年级所有的材料提交到年级兼辅中,由兼辅组织本级所有班长团支书复审,复审通过后,各级兼辅7月30日前把所有材料和汇总表整理好后打包发给穆老师。有争议的,由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开会讨论后形成初步结果,再递交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成员审核后,生成最终结果。
  • 学院终审和公示。8月5日前,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复审通过后,公示3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结束前提出。首轮公示结束后,将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3天。第二轮公示期结束后,综测加分和志愿时认证结果由穆老师录入奖学金系统,之后不再更改数据。

注意事项:综测加分和志愿服务时数认证的有效期是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所有同学务必在7月23日之前拿到所有的相关证明,没有证明的不予以认证。若有同学在2022年6月30前获得荣誉,但未在2022年加分认证工作开展时获得相关奖状或证明,导致相关加分未在2021-2022学年度加分中体现,可以向本年级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和辅导员说明情况并提供发奖单位的相应声明,检验情况属实后,可以用于2022-2023学年度的综测加分。如果是当时因为本人忘记了、漏报了或故意不报的,不可用于2022-2023学年度的综测加分。

  • 奖学金评选。

根据各项奖学金评选的先后顺序,具体工作待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工部通知后再安排。

  •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社会捐赠奖学金。
  • 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专项奖学金。

【相关附件】:

  1. 2023年志愿时和综测加分认证提交模板(注意:按照模板的格式填写和整理文件,所有证明的扫描件都要求JPG图片格式,不要PDF或其他图片格式)
  2. 《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
  3. 旅游〔2023〕102号 旅游学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的通知
  4. 旅游〔2023〕103号 旅游学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院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的通知
  5. 旅游〔2023〕104号 旅游学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6. 旅游〔2023〕105号 旅游学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的通知
  7. 104号综测修订制度的附件本科生综测加分数据库2023.6.20

 

旅游学院学工办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