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旅游学院全体硕博研究生在读学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博士。
二、评选条件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尊师重道,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助理、科研助手的工作任务。
研究生上一学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学年当年的研究生参评资格:
(一)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二)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四)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五)教学助理、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六)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七)导师及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评定细则
请前往海琴六号党政办公室研究生秘书郑大政老师处查看《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四、资助名额和额度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经费来源为学院自筹经费,奖励额度采取浮动制。学院每年对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进行总额控制,总额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
五、提交材料方式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2024年4月14日24点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 电子版《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需附有个人签名、导师意见及导师签名)。
- 电子版《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
- 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论文正文、封面等(具体要求详见细则),参评材料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科研成果需要与证明材料一一对应,并按照顺序排序。
以上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jink5@mail2.sys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相关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附件1/附件2/材料x”。
六、相关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