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批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党组织要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可以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入党问题。现将我院第一批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纳入预审范围的发展对象条件

1.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须政治审查合格,且取得2年内有效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同志可纳入预审范围。

2.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积极上进,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群众基础良好。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

4.外单位升学至我院的,应主动向学院党委报到,经审查无误的,编入党支部,接受半年以上教育培养后,方可纳入预审范围。

5.四个月内即将离开本单位的,不参加本次预审。

6.预审对象含有以下负面清单情况的,不得发展入党。

(1)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笃信宗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宗教。

(2)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

(3)入党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

(4)对群众缺乏感情,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个人利益至上。

(5)在工作、学习和社会工作中带头作用发挥不够,体现不出先进性。

(6)道德品行不端,所作所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7)近2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不合格。

(8)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

(9)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正在执行刑罚或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

(10)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

(11)受到校规校纪处分尚未解除。

(12)处于休学期间。

(13)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二、预审程序

1.6月3日前,学生本人向党支部提交《发展对象预审情况表》(附件1)。

2.6月6日前,党支部对照《旅游学院党员档案材料目录表》(附件2),到院办核查预审对象的档案。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记录(见附件3),并填写《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相应部分。

3.6月8日前,党支部提交《发展对象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到邮箱shengwy5@mail2.sysu.edu.cn。

4.6月11日前,学院党委进行预审,并反馈结果至各党支部。

三、通表程序

1.6月17日前,各党支部完成公示(附件4)。

2.6月22日前,各党支部召开通表会接收一批发展对象入党,通表会所需《未到会书面意见》《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结果》《新接收预备党员名单(备案表)》《党支部关于审批某某等×名同志入党的请示》见附件5-9和《入党志愿书》(6月17日下午需到海六A568领取,一人一份,切勿遗失)。

3.6月22日前,请提交附件4-7纸质版和入党志愿书到海琴6号A568,提交附件8-9电子版到邮箱shengwy5@mail2.sysu.edu.cn。

四、归档要求

附件3应记录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附件5-8纸质版放入院办党支部档案中。其他材料电子版应由各党支部做好归档。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应填写到最后一页“接收预备党员预审情况”。

 

 

联系人:盛同学shengwy5@mail2.sysu.edu.cn;凌老师linghr5@mail.sysu.edu.cn

 

附件:

1.发展对象预审情况(汇总)表

2.旅游学院党员档案材料目录表

3.预审发展对象(支委会会议记录)

4.关于×××等×名同志预审通过的公示

5.未到会书面意见

6.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

7.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结果

8.新接收预备党员名单(备案表)

9.党支部关于审批某某等×名同志入党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