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做好研究生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为激励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精神以及《关于评选研究生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研院〔2021〕18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研究生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就读的台湾、港澳地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年级、专业均无限制,华侨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二、奖项设置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三、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及等级,我校可上报教育部的候选人数如下:

香港、澳门研究生

层次/等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硕士

3

4

8

16

31

博士

1

2

3

5

11

 

台湾研究生

层次/等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硕士

1

1

3

5

10

博士

1

1

1

3

6

 

2.奖学金不分配名额到具体培养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其资料,择优排序推荐;

3.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额。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高年级学生前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7.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助理、科研助手或医学临床学科的住院医师工作任务。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下载并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或2),提供成绩单(新生由学院出具入学成绩证明),如有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中“学校审核意见”一栏留空。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3月6日17:3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附件1或2)至A51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或2、3)发给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吴传龙(邮箱:wuchl5@mail2.sysu.edu.cn)。

2、学院初审材料,于3月7日17:30前进行学院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汇总申请学生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

4、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评审结果上报教育部港澳台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审定,最后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附件: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

 

 

 

旅游学院
2021年3月4日